服务对象
1、教师(公立学校大中小学教师、民办学校仅限高等院校的正式教师)。2、其他南和县区内的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,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,如教育事业单位,科技事业单位,文化事业单位,卫生事业单位,社会福利事业单位,体育事业单位等。
满足条件
1、中国(不含港澳台)公民,24-55周岁,在本县有稳定住所。2、在现单位或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(不含试用期)。3、收入能够按规定方式体现出来4、该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,不含劳务派遣及临时雇佣人员;不含退休人员。
贷款金额和方式
是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信用贷款,封顶额度20万元。
还款付息方式
1、放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2、放款期限在一年(含)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付息。
贷款办理流程
贷款受理>贷款初审>贷款调查>贷款审查>贷款审批>贷款发放与支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