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对象
1、财政拨款的各类公立医院(含防疫站、血液管理等机构)在岗在编医生、护士、管理人员;2、民办综合性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、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生;3、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专科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。
满足条件
1、中国(不含港澳台)公民,24-55周岁,在本县有稳定住所。2、在现单位或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(不含试用期)。3、收入能够按规定方式体现出来4、该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,不含劳务派遣及临时雇佣人员;不含退休人员。
贷款金额和方式
是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信用贷款,封顶额度20万元。
还款付息方式
1、放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2、放款期限在一年(含)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付息。
贷款办理流程
贷款受理>贷款初审>贷款调查>贷款审查>贷款审批>贷款发放与支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