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对象
生产经营有销路、收入来源稳定的自然人,从属行业为农、林、牧、渔行业的农户、农商户、种植户、养殖户等。
满足条件
1、中国(不含港澳台)公民,24-55周岁,在本县有稳定住所;2、“双基共建”信用村的信用户;3、收入能够按规定方式体现出来;4、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或较为稳定的收入,信用状况良好,在人民银行人个征信系统两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。
贷款金额和方式
是向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信用贷款,封顶额度10万元。
还款付息方式
1、放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;2、放款期限在一年(含)按月结息,到期还本付息。
贷款办理流程
贷款受理>贷款初审>贷款调查>贷款审查>贷款审批>贷款发放与支付